学生办事指南

往届毕业生申请补授学位证书流程

来源: 作者: 教务处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3 发布时间: 2025-08-29  打印

1.所需准备材料:

①《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

②二级学院提供学业成绩单一份

③毕业证书复印件

2.办理流程

①进入教学科研管理处官网→学生表格下载→下载《学士学位申请表》;

②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到所在二级学院核实成绩后,将申请表交至二级学院签字。

各学院办公地点如下:

学院

办公地点

经办老师

土木与工程学院

2518(桂林)

熊老师、蒋老师

信息工程学院

2603(桂林)

唐老师、熊老师

艺术与传媒学院

16栋118(南宁)

黎老师、焦老师

文理学院

3425(桂林)、16栋146(南宁)

刘老师、周老师

大数据学院

16栋106(南宁)

刘老师

商学院

14栋136(南宁)

易老师、李老师

③将表格交至教研处(3318)办理→学校分管领导签字,最后将申请表交回至3318办公室;
④交完材料学位评定会议召开后,可领取学位证书。

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

党政办公室:0771-6031550(南宁)0773-8998055(桂林)

招生处(南宁):0771-6031555、0771-6031666、0771-6031777

招生处(桂林):0773-8998009、0773-8998018、0773-899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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