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关于2022-2023-2学期重修补修免修、课程认定、学分转换办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10 发布时间: 2025-03-24  打印

      一、业务办理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7

      二、业务办理说明:

      (一)重修办理

      1.学生对未通过课程进行重修修读,选择本学期所开的对应课,在强智教务系统进行报名选课并修读,重修报名完毕后需立即加入重修班级修读该课程,以免耽误学习进度,导致再次挂科;

      2.注意事项:

       ①选课时认真看清开课校区,桂林校区教室一般为数字组成如4103,东盟校区教室为A+数字组成如A4302。

       ②学生如需重修公共必修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形势与政策》、《安全教育》、《体育》等公共课程,桂林校区选择理工科专业跟班重修,东盟校区需选择文科或艺术类专业重修,不建议跨专业重修。

      ③体育重修选课每班限制3人,如系统提示人数已满,请选择其他班级,请勿选错校区。

      ④因部分专业搬至东盟校区,导致部分课程在东盟校区开课,桂林校区学生无法正常跟班重修,该部分课程仍需在教务系统进行报名选课,具体重修方案将由学院另行通知。

      3.强智教务系统网上办理流程请自行下载附件1《强智教务系统网上办理重修流程》进行查询。

      4.如重修报名出现问题,请及时将问题反馈至二级学院解决,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二)免修办理

      1.我校退伍复学学生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按照免修办理程序申请办理《体育》、《军事理论》、《军事技能》等课程的免修。

      2.学生因伤病暂时不适合参加体育运动或学生因转专业后所修课程合格即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修。因病申请免修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有公章,医院证明日期需与申请日期不相差1个月)及校医室疾病证明。在教学科研管理处官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下载附件2)填写,并按要求准备支撑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批后交教学科研管理处3319(桂林雁山校区)/教学事务部图书馆633(南宁东盟校区)处审批。

      (三)课程认定办理

      学生因转专业、复学、转学、重修、补修等原因造成所学课程与自己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不一致的,请依据个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代码为准进行课程认定,在教学科研管理处官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下载附件3)填写,经二级学院审批后至教学科研管理处3319(桂林雁山校区)/教学事务部图书馆633(南宁东盟校区)处办理,详细的课程认定办理说明可下载附件4查看。

      (四)学分转换

      学生可根据《南宁理工学院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人情况报读研究生、参加职业认证培训、参加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动微留学学习等情况,在教学科研管理处官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下载附件5)填写,并按要求准备支撑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批后至教学科研管理处3319(桂林雁山校区)/教学事务部图书馆633(南宁东盟校区)处办理。

      (五)补修

      学生如因转专业、复学、转学等原因需办理课程补修,请学生认真核查自己所在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照自身未修读课程进行补修,在教学科研管理处官网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或下载附件6),经二级学院审批后交教学科研管理处3319(桂林雁山校区)/教学事务部图书馆633(南宁东盟校区)处办理。

      (六)办公地点



附件1:强智教务系统网上办理重修流程
附件2:南宁理工学院免修申请表
附件3:南宁理工学院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4:南宁理工学院课程认定填写步骤
附件5:南宁理工学院学分转换申请表
附件6:南宁理工学院补修申请表(结业重修也下载此表格)

2023年3月3日


教学科研管理处

教学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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