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93 发布时间: 2025-05-28  打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 施意见》(教高〔2019〕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1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做好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建设。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建设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实现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坚持扶强扶特。着力强化课程建设对专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支持有一定建设基础、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有强支撑、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课程。

(三)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四)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主动适应当前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深化人工智能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打造课程建设新范式。

(五)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 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推荐课程类型及推荐数量

课程类型共有五类:线上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1门)。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参与认定的课程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符合课程类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激发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和能力双重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资源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发展规律与时代需求,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分类型认定条件。

1.线上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不具备大规模 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

2.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深度整合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依托智慧教室等平台,探索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 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实验系统应 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工作安排

(一)院级遴选。各学院负责自主组织本学院遴选工作,2025年6月9日前提交推荐课程材料。

(二)专家初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其中线下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按一定比例评选出参加现场评审的课程。(6月10日-15日

(三)公示推荐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说课、随堂拍视频录制及申报材料精磨(6月15日-26日)

对推荐申报自治区一流课程的教师,统一录制说课视频,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精磨。

(五)组织网络申报(6月26日-30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申报要求,分配教师账号,组织网络申报,并提交相应申报电子版材料。6月30日系统关闭。

五、提交材料

(一)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

(二)不同类型课程需提交相应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详见附件)。

(三)线上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里的附件材料清单暂时不需要提交;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里面的附件材料清单中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设计样例说明、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其他材料待获得推荐申报第四批自治区一流课程资格后再提交,各位老师可提前做好准备。

(四)请于2025年6月9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等请分别制成PDF文件)提交至教务处3318办公室(桂林校区),电子版发送至1341853234@qq.com, 逾期不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目前无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必须推荐1门课程申报

(二)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各二级学院可以优先从校级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中推荐申报。

(三)各学院要统筹协调院内遴选推荐工作。评价遴选程序要保证规范、科学,确保课程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陆燕黎;联系电话:8998791。

附件:附件1: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docx

附件3: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docx

附件4: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docx

附件5: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docx

附件6: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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