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教学系列评先评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教学科研管理处 浏览: 4 发布时间: 2025-06-16  打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教职员工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现开展2024-2025学年学校教学系列评先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先评优类别

本次评先评优包括教学管理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主任、优秀教研室。

二、评先评优名额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5名、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研室10优秀教研室主任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全职教职人员,且在岗工作两年以上,当学年病事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心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勤奋踏实。

3.严守工作纪律,近一年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教学差错或受过其他处分。

4.积极落实上级领导及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类评选条件

1.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教研室主任、实验员、教学秘书。

2)有积极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在教学管理上精力投入,扎实工作,对工作不计较,不懈怠,管理工作效率高。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所在部门教学工作的信息畅通和任务落实。

4)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本单位情况、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严谨,资料完善,办事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突出。

2.优秀教师

1)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其中每学期至少完成一门课堂理论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2024-2025学年学生评教成绩为优秀(平均90分以上)。

2)专业能力较强,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做出了贡献。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有主持或参与的教研教改课题或发表过教研教改论文。

3)认真落实听课制度,完成听课任务。

3.优秀教研室主任

1)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高。

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项目的建设,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3)关注教学领域的前沿动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撰写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或在教学研究项目中承担重要任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4)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出版学术著作等。

5)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带领教研室教师开展学术研究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升教研室整体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6)善于组织和管理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活动,能够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视教研室团队建设,关心教师的发展和成长,积极为教师提供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的机会,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

7)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等。

8)在教研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教研室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在学校或同类院校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优秀教研室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研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充分调动全教研室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教研室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4)教研室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5)考核时间段内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学生对教研室专任教师的课堂评教均分为90分(含90分)以上。

6)教研室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注重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正常且有记录。

7)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在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8)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一年内教研室至少有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或结题。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本次优秀教研室评比将侧重于突出教研室建设工作的特色与亮点,鼓励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与教学改革,尤其是大力推行教育信息化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荐

6月18日前,个人或教研室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向所在教学单位/部门自荐。

(二)单位推荐

623日前,各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自荐人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按不同类别予以排序,将结果填入《南宁理工学院教学系列评先评优汇总表》,见附件5。桂林校区纸质版材料送至3318办公室徐老师处,南宁校区纸质版材料送至409办公室老师,电子版发至:407504781@qq.com注:附件1至附件6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需要上报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

71日前,教务处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组对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与奖励

对于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教职人员学校将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先进业绩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3: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教研室主任申请表.doc

    附件4: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教研室申请表.doc

    附件5:南宁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系列评先评优汇总表.xlsx


                                        教务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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